一名实习生眼中的“律师赶场工程”
一名实习生眼中的“律师赶场工程”
· 严心一
春节过后,我来到重庆新盟律师事务所实习。
三月正是法治宣传月,新盟所坚持开展了12年的律师赶场工程活动也正如火如荼地进行。17日这天,我随律所赶往梨树乡,亲身体验了一把律师赶场活动。
梨树乡较为偏远,位于渝鄂交界地带。我们不得不很早就起床。
出发时天微亮,高速路上看着太阳缓缓升起,享受难得的惬意。大约开过半小时高速,车子就驶向深山了。雾气弥漫在山腰,阳光穿透云层洒在初开的桃树李树上,桃李争春,把春来报。道路上车很少,大多是成群结队的村民,前往赶场的地点,背着背篓,聊着小天,分享着今天要采购些什么回家。
借着赶场的热闹劲,我们把桌子摆在了乡政府对面的小道上。开始拉起横幅,摆上传单,周围的村民围上来了,凑近瞧瞧这是要干什么;路边的小狗围着桌子转悠,甚至在桌角作出了它们独有的记号,认可了我们的来到。等到材料完全准备好,便开始了今天的主要任务:法律宣传。律师们熟稔地开始召集周围的村民,一边分发宣传单,一边询问他们是否有法律问题,是否需要法律上的帮助。他们一遍又一遍地向围上来的民众介绍着我们国家的法律援助制度,向他们讲述涉农民工法律问题的法律援助申请方式,包括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律援助以及工会系统的职工法律援助。我作为一名实习生,在旁边发着传单,介绍着我们的普法宣传项目。一个老奶奶靠近问我,你们这是干什么的呀?我说,奶奶,我们是向大家普及法律知识的,您要是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可以来咨询我们的律师。乡村老人的眼神很质朴,平时内向的我也能大着胆子热情地和她们说话。法律对于她们来说是相对陌生的,乡村生活大多是家长里短,街坊话题;但也是新鲜的,平时罕见之事物突然闯进她们的生活,她们很是感兴趣,识字的拿着宣传单看了起来,不识字的笑说回家拿给孩子念来听。
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位处深山的村民并不清楚自己拥有哪些权利,该如何行使权利。普法活动便是让她们知晓生活中的权利义务,让他们能够在困难中拿起法律的武器,知晓解决问题的途径。在赶场活动中,律师们宣传得最多的就是我们的法律援助制度,把国家惠民政策以最接地气的方式传导给每一个有确切需要的人。以此提升最底层民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基层社会最薄弱环节的法律实施。
即将散场,我们的现场宣传咨询也结束。随后我们前往了乡政府,温律师和王律师在会议室,为政府干部员工普及《民法典》和《工会法》的相关法律知识,使其能够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利,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我们是最先到达会议室的,为了宣传拍照,我坐在正中间最后一排,看着政府的各位干部依次落座。有趣的是,坐位子是全国统一的,无论年龄,先到的都是从左右两边后排落座,后来的同志就只有依次坐到靠中靠前的位置。但不管先来后到,他们都在认真地听,专心地记,有的还会把问题写在纸条上,让前排的同志递交给主讲律师作具体的讲解。
宣讲结束后,干部们留下开会,我们沿着政府门前的梯子缓缓而行,感受乡镇的春天。临近十二点,散场了的街道上空无一人,与之前的闹市相比,仿佛不是处在同一块天地。看着炊烟寥寥升起,感受到的是城市中没有的宁静安详。
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这是我初入律所时,在墙上看到的一句话,此次的普法活动让我切身感受到了这句话的意义。赶场律师们在所有咨询人面前,都是耐心的倾听,仔细地讲解,无论他们是否真心求助,或是凑凑热闹,但或许在未来,这随意听来的法律知识,能够为他们带来莫大的帮助。
此次梨树乡的律师赶场法律宣传活动,对于我来说,是弥足珍贵的经历,感受到了市井的热闹,乡村的风情,法律的温度。尤其有意义的是,在我短暂的见习生涯里,难得地体验了一把在重庆法律界小有名气的“律师赶场工程”活动,以一个实习生的角度,亲身参与并体会了一场基层社会法律治理在国家乡村振兴中的实践历程。
图为作者向赶场民众宣讲劳动法律知识
(作者系重庆交通大学知识产权法专业大四学生,现于重庆新盟律师事务所毕业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