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建党九十九周年之际,恰逢梨树乡赶场日,我所党支部书记李中、律所主任王建国、党员律师温海燕、入党积极分子刘艳律师等一行,经过蜿蜒崎岖的山路,来到万州区梨树乡开展“律师赶场工程公益法律咨询”活动。
本次梨树乡之行,首次尝试开展了“律师赶场公益网播”活动。李中书记与王建国主任临时客串了一把“网络主播”。
活动过程中,赶场律师了解到梨树乡龙头村方某某对梨树乡政府涉及其“危房改造”及脱贫攻坚工作产生矛盾。李中书记随即前往梨树乡政府及村环所了解相关情况,并决定带领赶场律师一行深入该农户家中进行现场调解。
据了解,方某某系盲人,且育有两子女,系该村综合低保户。2017年梨树乡龙头村考虑到该户经济收入低、生活压力大等各方面因素,通过村民会议评议,将其增补纳入建卡贫困户。同时按照政策规定对其住房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D级危房,村里从脱贫帮扶的角度考虑,决定另行选址新建一套房屋供其居住。如今,新房建成已久,方某某却不愿从危房搬迁至新房。梨树乡党委政府多名领导干部及帮扶人员多次与方某某进行沟通,未起到明显的效果。
赶场律师首先查询、了解了危房改造、脱贫攻坚的相关政策、文件,然后在扶贫干部的带领下前往方某某家中。在现场听取方某某的陈述后了解到,方某某不愿搬迁的原因,系其对危房改造的要求超过了文件、政策标准。在调解工作过程中,李书记和王主任根据《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浅出地向方某某等人解读、介绍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明确说明扶贫、脱贫以及危房改造均应依法进行,突破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是不会得到支持的情况下,方某某等人仍然不同意律师的调解方案,并再一次拒绝了帮扶工作队对其危房进行修缮的要求。
调解工作最终以失败收场。此时已接近下午1点半钟,天上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肚子早已经咕咕作响的我们,顾不上雨急路滑,一路小跑赶回了梨树场镇。
虽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但通过调解工作,赶场律师向当事人做足了政策宣讲、法律普及和疑问解答等相关工作,收集了第一手资料,也听取了贫困户的真实想法和意见。律师们决定了下一步工作,将专门为该事项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对该贫困户及乡、村有关组织和部门提出相应法律建议。
前路漫漫,赶场律师亦会不忘初心,砥砺前行。